号: 003143189/202508-00016 信息分类: 生态建设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8-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四维发力”织密新安江渔业资源保护网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0:42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今年禁渔期以来,屯溪区通过执法巡查和夜间蹲守筑牢监管防线,以宣传引导提升公众护渔意识,以部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多维度织密新安江渔业资源保护网,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为新安江渔业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禁渔制度,筑牢生态屏障。今年2月底,屯溪区政府正式发布禁渔通告,明确将新安江屯溪区段所有天然水域纳入禁渔范围,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含垂钓),对违法捕捞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开展禁渔宣传,普法深入人心。坚持“宣教先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禁渔政策家喻户晓。线下在社区、村庄、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张贴禁渔通告50张,在重点河道、广场设置禁渔标识牌30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新安江畔开展禁用渔具集中销毁行动,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效果。线上联合市广电台制作禁渔专题宣传视频10余个。

加强执法巡查,打击违法行为。安排执法队员采取24小时轮班制,以“定点巡查+随机突击”模式,围绕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禁渔期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168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635人次、劝阻垂钓人员4000余人,收缴电鱼工具5套,清理违规地笼、渔网等渔具300余套,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起(其中电鱼案件2起)。

强化部门协作,汇聚执法合力。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屯溪区公安分局开展禁渔执法专项行动,以农贸市场、餐饮店为主要目标场所,严查宣传、销售“野生鱼”“江鲜”等行为。禁渔期以来共检查水产摊贩30余家、餐饮单位5户。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禁渔期以来因非法捕捞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2起,接收公安部门移交涉嫌非法捕捞嫌疑人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