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第12场】屯溪区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
发布单位: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地点:屯溪区新闻发布厅
发布主题:屯溪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启江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莅临屯溪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向前来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记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制度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每一个参保群众在疾病与健康挑战面前,都能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我就屯溪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作一简要介绍。
一、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25年度我区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依据《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政办〔2024〕9号),该政策是在《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皖政办〔2019〕14号)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统一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意外伤害等待遇保障政策。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动中,与参保群众密切相关的待遇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调整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将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报销范围由参保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扩大至参保市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0%,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
二是规范统一住院保障政策。参保群众在参保市域内就医,在一级及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县级、三级(市属)、三级(省属)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5%、70%。
三是规范统一异地就医政策。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降低省内异地就医起付线,由原增加1倍降低为增加0.5倍,引导群众在省内就医。参保群众省内异地住院和慢特病门诊就医,转诊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到省外住院就医的,转诊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为60%,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0%;到省外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转诊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四是规范统一大病保险政策。不再将医保目录外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对于罕见病患者,单设大病保险单行支付结算类型,以保障特殊群体待遇相对稳定。
五是细化意外伤害报销政策。对意外伤害报销政策进行细化,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根据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分担比例,对于超出第三方责任以外由本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相关部门未划分责任比例的,根据调解文书、法律文书等确定医保基金分担比例;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诺无他方责任后,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出现虚假承诺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
2024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9421人,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2024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380794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0208.9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补偿18684人次,补偿费用1552.57万元。有效减轻和缓解了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今后,屯溪区医保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局的政策指导下,全力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