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17号 )》执行,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