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上半年共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6人次,资助标准为312.5元/人/学期,共发放资金89375元。其中原建档立卡户142人,其它类型经济困难学生144人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98人次,资助标准为1100元/人/学期,共发放资金10780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户幼儿57人,6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