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并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通过实施应急防控、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治水平,控制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因重大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
二、任务目标
2025年全区(含新潭镇)实施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6.5万亩次,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达标区域防治处置率达到9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2%以上,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减少1%以上。
三、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要求,该项目资金全额用于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监测与防控所需药剂、药械、燃油、肥料、种子等物资及病虫害监测设备等,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等开展绿色防控工作;鼓励购买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规模较大的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开展通防统治、应急防治工作;支持开展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调查、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维护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
四、实施内容与资金使用安排
(一)开展统防统治工作。按照资金使用的量化指标,针对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拟采购专业化服务2500亩次,每亩次服务单价约12元,合计约3万元,另需采购统防统治所需农药价格约7万元,总计10万元。
(二)规范资金或物化补助程序。实行资金补助的,严格按照“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申请,农业部门审核”程序,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实行物化补助的,按照农药集中配送的要求,采购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健全物资发放和管理制度,建立台账以备查验。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精神要求,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区财政局审定后,正式实施。
(二)规范操作程序。对照条件,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加强调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力求客观公正。
(三)强化资金管理。在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区财政、农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拨付资金,并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