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决策后评估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屯溪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屯溪区财政局对《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检验《办法》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执行是否顺畅有效,目标是否达成,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包括决定《办法》的保留、修订或废止。
(二)评估依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评估对象:《屯溪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款内容。
(四)评估方法: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数据统计分析、企业前期调查及座谈交流等多种方法。
(五)评估时段:重点评估《办法》自施行以来截至目前的实施效果。
二、执行情况与成效分析
(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区级层面在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明确了适用范围、类别、比例、上交程序等核心要素,为规范收益收取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收益收取步入正轨。
1.覆盖面广:《办法》规定的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区属企业能按相关要求申报和上缴收益。
2.程序趋于规范:企业申报、区级预算单位审核、财政局复核、企业上缴的流程基本确立,操作环节逐步规范。
3.收入规模稳步提升:自《办法》实施以来,区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总额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增强了区级财力,体现了国家所有者权益。
(三)调控引导作用初步显现。
1.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收益的再投入,引导国有资本向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支持了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收益收取机制对企业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形成了一定倒逼作用。
3.强化预算约束:将国有资本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统筹能力,提升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管理职责得到落实。
《办法》明确了财政局、区级预算单位以及区属企业在收益收取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形成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评估结论与建议
《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总体上是成功的,方向正确,框架合理,在规范收益收取行为、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以来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随着区属企业发展与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收益管理可能面临新的情况与需求,因此仍要持续贯彻落实《办法》,并结合实际动态完善,保障国有资本收益的规范收缴与高效使用。
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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