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举措》的通知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屯溪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举措》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屯溪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
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屯溪区实际,制定落实工作举措如下: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1.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16万亩,产量达1.26万吨以上。
2.聚焦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和优链、优农“四良两优”为主抓手,打造“三线三边”粮油高产示范带0.11万亩,完成省下达的大豆0.33万亩和油料1.35万亩底线任务。
3.改造油茶低产低效林150亩。
4.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0.065万头以上,继续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粮食机收损失率控制在2.7%以内。
5.设施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00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累计达460亩,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350亩以上。
6.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7.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分别不低于4.1461万亩、3.2719万亩(其中新潭镇分别不低于1.728万亩、1.258万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8.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利用。高质量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500亩。
(三)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9.新建江村育秧中心、傍霞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全区农业科技推进贡献率达67.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66%以上。
10.实施汉沙村、富礼村数字化示范农田项目,探索并实践大田种植托管运营服务和技术研发。
(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11.规范区级种质资源保护圃运行制度。实施重大品种推广示范应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执法。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报预警。
13.推进屯溪区水渠灌排项目建设。
14.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
15.统筹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
16.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继续巩固粮油生产“精耕细作”示范片创建成果,落实好粮食生产规模主体奖补政策。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推进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有序扩面。
二、持续守牢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七)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17.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8.严格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要求。
19.纵深推进消费帮扶行动。
20.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以及社会帮扶等帮扶机制。
(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21.优化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注重监测对象纳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九)健全衔接资金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22.建立统一的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屯溪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全区帮扶产业资产运营质效提升行动,实现资产收益超30万元。
三、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增效
(十)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
23.强化绿色食品十大产业全产业链建设,力争十大绿色食品产业产值达95亿元以上。
24.实施乡村产业振兴“雏鹰”培育行动,培育新入规农产品加工企业2户以上,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3家以上。
(十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25.稳步发展优质农产品认证,新增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以上,累计认证总数达16个以上。
26.坚持三茶统筹发展,推进茶产业健康园建设,茶产业综合产值超27.5亿元。
27.抓好奕棋镇朱村、徐村水产养殖设施改造升级和产业配套,臭鳜鱼产业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
28.持续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2个电商共富示范中心(基地)。
29.深化农业对外开放,鼓励一品有机茶业、徽珍食品等企业开拓欧盟、东盟、非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市场。
(十二)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30.推进篁墩村徽文化研学基地、三充村茶艺培训和研学空间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10个乡村漫游特色点,推动形成乡村旅游核心吸引物,争创1个“皖美休闲旅游乡村”。新建数字游民基地2个,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0%。大力发展乡村美食、乡村民宿,着力在花山谜窟风景区、鬲山率水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分别打造一个乡村民宿产业集群,带动休闲农业跨越发展。争创全国甲级旅游民宿1家、新增“皖美民宿”3家,“皖美”金宿3家。
(十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1.积极探索“五金”模式,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继续位列全市第一、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高于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持续推进屯溪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四)统筹区域城乡规划布局
32.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推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有序审批。
33.不断巩固提升2024年“7个小村”建设成效,加快“创意汉沙”等2025年7个“特色小村”建设。
34.完成南溪南村、傍霞村2个2023年度省级精品示范村一般债项目建设,加快三充村3个2024年度省级精品示范村建设。精心实施2024年度汉沙、鬲山田等5个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有序推进2025年度汉沙村麻雀头、长林村长托和江村充林3个省级中心村建设。
(十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35.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屯光镇汉沙村麻雀头自然村、阳湖镇黄口社区黄口新村自然村、奕棋镇查塘村田塝下自然村3个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6.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巩固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成果,实施林相改造2000亩。
37.滚动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深化新安江闵口段、新江段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38.全区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2.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分别达86%和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持续做好全区重要水域禁渔工作。
(十六)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3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18公里,养护工程9.112公里。
40.巩固快递进村基本全覆盖成果,新增客货邮合作线路7条,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41个。新建充电桩200个,进一步满足居民及游客出行充电使用需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户,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动态清零。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41.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占比达56%(不含高新区)。
42.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推进3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2个。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五、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43.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常态落实村干部“三训一跨”和“擂台比武”等机制。提前谋划村“两委”换届工作。深化选派工作“六项行动”。分级分类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44.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九)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45.全面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持续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挂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通过将派驻机构下沉属地管理或下划等方式加大编制资源向镇倾斜力度。
(二十)加强文明乡风建设
46.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基层宣讲。
47.完成“送戏进万村”57场次,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持续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
(二十一)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48.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倡导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时尚。加强宗祠规范管理。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广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
(二十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49.推广“向群众汇报”“昱事找法”等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屯溪实践。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50.强化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赋能
(二十三)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51.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年内基本完成5个镇延包试点工作任务。家庭农场突破10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72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稳定在3个。
(二十四)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52.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年内完成屯光镇篁墩村等1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二十五)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53.加大整村运营招商引资力度,各镇新招募1名以上乡村职业经理人。统筹利用财政各类扶持资金,整合涉农项目,各镇分别谋划建设固投超500万元的集体经济扶持项目1个以上,力争每个村集体均有新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落地。严控村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54.扩面实施区域党建联建,通过“六联”共建推动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55.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拓展村落徽州、WOD、COD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巩固惠农补贴专项整治成果。
56.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二十七)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
57.做好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以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以上,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3名、区级乡村工匠20名。
58.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锻炼,对基层干部开展“三农”业务知识培训。
(二十八)统筹推进林业、供销社等改革
59.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
(二十九)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60.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