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任命:
刘超灵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毕鸣同志任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
毛志英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昱晟同志的昱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燕同志的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