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602-00084 信息分类: 重要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6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0:08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GB 2763-2026在合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的基础上 ,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新版标准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实施后将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用药、提升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GB 2763-2026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新增限量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相关限量标准占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三是注重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配套,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