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003-00043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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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11:56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3日

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建部等九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2019〕18号)、《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19〕5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12月1日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昱西街道栢景雅居等小区率先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和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管的文化展览馆、旅行社、非星级宾旅馆、体育场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昱西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全区非公共机构和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全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

2022年,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公园、广场、城市主干道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区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区文旅体局: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区管文化和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非星级宾馆、民宿、游泳场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绿色经营理念。

区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区管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指导督促区管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科技经信局:负责鼓励对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及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各镇落实资金保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执法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及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区管建筑工地及项目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超市等商业综合体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督促区管医疗机构和个私诊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区管餐饮服务单位和农贸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和考核。负责对本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屯溪区建筑垃圾调配(处理)厂、屯溪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的建立。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园区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区政务中心大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物管中心:负责对屯溪区物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各镇、各街道:研究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负责指导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村、进社区宣传;做好非物管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配合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学、幼儿园等:根据本方案积极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展板,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开展访谈等形式,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区管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知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焚烧终端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底基本建成区厨余垃圾处理厂,2020年3月底前投入运行。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根据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 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3.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附件1

黄山市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杨  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汪相俊     区政府副区长

  员:刘 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王信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  力     区发改委主任

程云霞     区文旅体局局长

胡健红     区教育局局长

吴顺建     区科技经信局局长

吴宝权     区民政局局长

汪志安     区司法局局长

徐新胜     区财政局局长

马伟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颜文斌     区住建局局长

吴华民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  宏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光辉     区商务局局长

金国红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严匡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蒋  波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  军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张小标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许  晶     团区委书记

凌卫红     区妇联主席

茅 岩     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赖红霞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袁  进     屯光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 勇     黎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汪 媛     阳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志明    奕棋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鹰    昱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汪国安    昱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毅红    昱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建淑    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忠宝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蒋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志英、王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屯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案》,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进行垃圾有效分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垃圾分类 全民知晓  参与分类  争创文明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全媒体阵地,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发布文件宣传

在区属新媒体宣传《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二)开展媒体宣传

跟踪全区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并积极向黄山日报、市广电台等新闻媒体报送我区垃圾分类动态新闻稿件。

(三)拓宽平台宣传

1. 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各镇、街,村、社区,九龙工业园区:在所属区域采用挂横幅、一封信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推动物业小区、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等单位在公示栏或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在出租车车顶滚屏及公交车车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区管市场在公示栏和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区商务局:指导区管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公示栏和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区财政局:协调各银行在公示栏和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区文旅体局:指导区管景区、区管旅行社、非星级宾馆、民宿等在公示栏或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在非星级宾馆、民宿房间内放置宣导手册。

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区管各医疗机构在公示栏和LED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其他区直各部门:在各自办公区公示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2. 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平台资源,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积极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开展现场宣传

1.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在工作场所、居民小区出入口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 定期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解答疑问、发放宣导手册、宣传海报。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教育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1. 组建宣传队伍,依托社区志愿者、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物业管理员等,走进小区、商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2. 各镇、各街道、各社区组织体验活动、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

在区管小学、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设专门课程,纳入考核重点,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管小学、幼儿园

(七)健全激励机制

1. 以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等形式,表扬先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2.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推动方案落实。二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落实专人每月(次月3日前)向区城管执法局报送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等信息报送。三是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相关舆论引导,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解和认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宣传实效。以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宣传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好操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本宣传方案在各镇、街、社区、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有效开展。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垃圾分类要主动 绿色文明要行动

垃圾分类人人做 做好分类为人人

垃圾分类你我他 美丽黄山靠大家

一个萝卜一个坑 别让垃圾跳错坑

你一分 我一分  未来生活加满分

开展垃圾分类  争做文明市民

参与垃圾分类   创造优美社区

乱放是垃圾 分类是资源

垃圾要回家  我来帮帮它

垃圾分类扔  环保又卫生

随手一分 文明加分

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