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602-00029 信息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公告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2-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05 15:05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拟订本区机关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的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改革。

(三)负责区直单位及各镇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直单位及各镇(街道)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巡检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区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公务活动经费的管理、审核、拨付、结算等工作。

(六)负责重要公务活动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七)协助做好区委、区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区“两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区政务中心大楼的后勤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其它区直单位及镇(街道)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务活动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中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中心党建、意识形态、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中心文字综合、联络协调、政务公开、后勤、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管理公务活动用车的调度、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及各项经费开支的核算及资金支付、往来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公务接待经费审核、结算、拨付等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综合管理股。负责区政务中心大楼安全保卫、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区政务中心的各类突发事件,督促区政务中心办公的各单位做好消防、防盗和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务中心大楼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礼堂及视频会议室的服务保障工作。联合财政部门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监督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和社会化出行保障管理。负责区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整、分配和修缮工作;承担区直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有关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巡检工作。

(三)公务活动保障股。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公务活动保障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及市以上领导来屯期间公务保障工作;负责市及市以上四大班子派出的各类工作组、检查组、督察组等在屯期间公务保障工作;负责其它县处级党政代表团来屯期间公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公务活动在屯期间公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务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统计、初审、结算等工作;负责归口公务活动保障任务文件管理、档案整理和保密等日常工作;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保障活动。

三、办公地址

屯溪区兴昱路7号

四、单位负责人

朱金富

五、办公电话

2596365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邮政编码

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