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1901-0004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公告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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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解读】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发布时间:2019-01-29 08:58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