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26/201904-0004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4-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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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执行】屯溪区财政局多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9 09:14 信息来源:屯溪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保障案件办理合理需要。全面落实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把关财政资金的申报、安排和拨付,特别是涉农资金和民生工程资金等,凡是认定为涉黑涉恶资金,一律依法停止拨付财政资金。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加强对非法集资、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资金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确保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