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008-0006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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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区政府区长杨林解读《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12:47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18日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29日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819日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5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着力加强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819日收到《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50号)后,区政务公开办结合国务院、省、市要求,召集各单位政府公开业务骨干广泛求意见,草拟了方案初稿。从825日开始,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和发文平台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8条,修改完善后于828日经区政府同意后下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底,建成全区统一规范、贴合实际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各项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11月底,以区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成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的思路和方法。

  ——到2021年底,全区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基本建立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使用更加规范,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区政府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3年底,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组织开展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四、对象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及区委相关部门。

五、主要内容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省、市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参考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于202011月底前编制完善基层公开事项目录。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重大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把握重点回应标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以及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回应效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和基层政务公开数据标准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提升。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移动APP、微信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按照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统筹推进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南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扶贫帮困、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村(居)可以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区政府办在全区开展区级创新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出台推进政策措施,鼓励各单位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高标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力争创建“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六、创新举措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结束,总计4年时间。为确保工作逐步落实,最终完成“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将目标事项分解到每一年,逐项推进落实。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1.每周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推进工作落实;

2.每月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开展督查通报;

3.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化建设工作,紧扣屯溪区发展实际,高标准落实好各项工作。

4.年底前开展全市示范区县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