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保基本民生】《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0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扎实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屯溪夯实了坚定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与《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0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黄政秘〔2020〕12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屯溪区特下发此文件。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传达了省委省政府2020年新增3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3项,继续实施25项,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决定。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生缺陷防治和智慧健康建设等3项。
(二)完善5项民生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化惠民工程等5项。
(三)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25项民生工程。
明确2020年全区33项民生工程具体目标任务,并针对全面落实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对各镇、各街道 、区政府各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20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知》提出了七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员队伍相对固定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突出精准实施。要紧紧围绕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优先民生工程务实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过程管控,落实“问题销号制度”,强化序时调度,定时定向督导,狠抓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效有序推进。要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发挥“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推进机制,完善月度分析机制,健全民生工程横向、纵向协调推进机制,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等社会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资金保障。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为,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建立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到位。
(五)巩固建后管养。要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民生工程管养,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创新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渠道、网络宣传主窗口、基层宣传主阵地“三位一体”宣传方式,持续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打造民生宣传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关注、监督民生工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深化绩效评价。要继续将民生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日常考核和督查考核相结合,健全部门评价、审计检查、群众评价和第三方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水平,确保我区民生工程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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