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农委解读屯溪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有哪些?
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和专业服务型二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休闲农业服务人员。
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
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电商人才培训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需求的通知》(皖农办科函〔2018〕5号)。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区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2016、2017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三类型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有哪些?
参照农业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和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性培训方案》(农培办〔2016〕6号)要求,优选培训内容,科学安排课程。鼓励采取参训人员“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式有哪些?
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5、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和认定颁证?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农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5〕125号)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进行统计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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