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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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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003143656/202305-0000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5-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教育改革】屯溪区教育局关于“屯溪区2023年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相关情况回应(一)
作者:屯溪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16:14
信息来源:屯溪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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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此次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
1.入园年龄:
小班为年满三周岁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屯溪示范幼儿园率水分园托班为年满两周岁半适龄儿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2.幼儿户籍:屯溪区(不含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
3.体检合格,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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