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5年版)
| 编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4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严格层级审批制度。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6.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7.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校外培训监管股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决定风险:1、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5、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执行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2 |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 3 | 对学校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普教股 |
|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普教股 | ||||
|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 普教股 | ||||
| 3 |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 3 | 对教师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普教股 |
|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普教股 | ||||
|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 普教股 | ||||
| 4 | 受理教师申诉 | 2 | 受理投诉材料不及时,审查材料不仔细,符合投诉条件的不予受理 | 中 | 1.建立投诉案件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严格内部监督检查制度。4.严格层级审批制度。5.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信访举报受理制度。 | 办公室 |
| 处理决定不适当;错误运用法律法规 | 中 | 办公室 | ||||
| 5 | 对擅自为幼儿群体性服用药品的处罚 | 3 | 对教师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普教股 |
| 在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普教股 | ||||
| 人为干扰或影响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 普教股 | ||||
| 6 |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 3 | 对教师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办公室 |
| 在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办公室 | ||||
| 人为干扰或影响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 办公室 | ||||
| 7 |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 4 |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校园安全管理股 |
|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人情案。 | 中 | 校园安全管理股 | ||||
|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谋利益,重大处罚不集体决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校园安全管理股 | ||||
|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中 | 校园安全管理股 | ||||
| 8 | 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 4 |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严格层级审批制度。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6.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7.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普教股、校外培训监管股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普教股、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普教股、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低 | 普教股、校外培训监管股 | ||||
| 9 | 教师资格认定 | 2 | 未按照规定受理申请。 | 低 | 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工作业务培训。2.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3.提高认定工作信息化水平,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干扰。4.公开认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办公室 |
| 徇私舞弊,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 | 中 | 办公室 | ||||
| 10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 3 | 对学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普教股 |
|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 高 | 普教股 | ||||
|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 普教股 | ||||
| 11 | 校车使用许可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校车许可的审查工作。 |
普教股 |
| 承办、审查环节不按程序组织专家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论证,违规操作。 | 中 | 普教股 | ||||
|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中 | 普教股 | ||||
|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审核上报市政府。 | 低 | 普教股 | ||||
| 12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 3 | 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要求申请人当场提交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不属于行政主管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制作设立申请指南及办理流程图,列明申请资料清单及办理程序,并在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内部监督。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3.有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后,提交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行限时办理,公开办理时限,核准结果按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
普教股 |
| 审查: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影响科学决策 | 高 | 普教股 | ||||
| 决定或初审转报: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 | 中 | 普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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