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具有屯溪区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具有屯溪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