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民政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定2023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屯溪区审计局对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2023年度进行了审计,12月29日完成审计,并反馈了审计情况。区民政局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按照《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于2023年3月对区民政局实施黄山市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进行了审计,2023年12月 29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共发现问题4个,提出审计建议2条。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审批程序办理滞后的问题
审计指出:项目7月18日开工,实际7月28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签发开工令。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民政局应强化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杜绝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掌握工程施工程序规定,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依法规范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意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建设的要求进行项目施工管理,避免程序违规。
2.关于工程涉及设计变更较多的问题
审计指出: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多项设计变更:①规划红线处的挡土墙图纸变更。②土石方处理变更。③详细边坡防护图纸变更。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民政局应按规定核实项目变更原因,责成相关单位落实责任。
整改情况:切实增强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亡羊补牢。对设计成果及清单编制成果进一步进行梳理,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发现切实需要变更问题充分论证,并严格按照《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落实责任到位。
3.关于施工工期滞后,未及时办理工期延误说明;部分工程未按合同计划时间竣工的问题
审计指出:①公墓工程大型设备、材料运输、混凝土浇筑车辆等进出只能从施工的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配套农村公路上通行,该公路目前碎石、水稳一直未施工,公路至公墓工程工地项目总长约为 1500 米且路况恶劣极容易受天气影响,遇到下雨天(无论大雨、小雨、阵雨)该路段路基黏土打滑将无法通车,需要待道路晒干后方可继续通车,这对施工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造成工期滞后。资料中未见工期说明。②二次加压泵房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27日,实际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供水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4日,经审计核实,截至2023年12月 25日已竣工,未办理验收手续。上述①②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民政局应强化项目工期管理,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项目延期,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延期说明;已经竣工完成的工程,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整改情况:①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充分考虑公墓主体与配套公路同时施工通行道路问题,加强施工双方协调,促进密切配合,避免延误工期。同时,按照要求对施工单位所报工期签证事项进行回复,形成闭环,并在今后工程实施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质量、安全及进度管理。②进一步高度重视工程施工计划、工期落实工作,落实项目全流程跟进管理。重视强化施工单位工作督促,目前已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二次加压泵房工程施工已办理工期延期手续,并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供水工程施工单位已办理工期延期手续,并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
4.关于个别工程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
审计指出:二次加压泵房工程2023 年7月28日签订合同,合同价365,000.00元,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截至2023 年12月27 日,区民政局、区城建投预付款金额0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民政局应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付款。
整改情况:切实增强合同履约意识,强化项目财务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支付规定。加强与施工方对接,根据合同规定和施工进度,督促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切实做到资金支付依法依规精准及时。针对二次加压泵房工程预付款支付问题,经我局及区城建投公司多次催促,施工方已办理预付款申请手续,并于2024年1月5日完成30%预付款109500元支付,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至85%,共计310250元。此外,针对城市公益性公墓整体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后续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相关要求执行到位。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