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5X/202404-00008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是否还能够开具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08:41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自2015年9月15日起,民政部不在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