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5X/202406-00006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如何认定无生活来源?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24 08:20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