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10-00048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民政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11月份工作计划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08:19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审批发放10月份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发放及报表上报工作;做好社会救助系统、低保信息系统及低收入人员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变更、维护处置等工作。指导各镇街做好社会救助联办联批工作,完成三季度新增低保特困人员入户抽查复核工作。跟进指导各镇街做好社会救助电子档案精心准备与集中扫描工作。跟进对“物质+服务”社会救助项目承接机构的项目开展指导。举办全区村居救急难互助社规范化运行专题培训。跟进特困人员两个购买服务的项目运行、满意度测评等结项扫尾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殡仪馆管理服务整治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持续督促辖区内各殡葬服务机构对接使用安徽省智慧殡葬业务管控平台。1021日分管副区长谢俊带队区民政局,对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副市长江卓琪到黄山市殡仪馆督导殡葬整治工作。为全区低收入困难群体办理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奖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续与市、区规划部门对接,持续推进屯溪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纳入黄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指导黎阳傍霞奔峰山、屯光留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及报批等相关工作。继续统筹做好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持续做好《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和完善“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宣传,加强办理窗口办件相关工作指导。

3.做好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相关工作。该项目公墓主体、配套公路2个子项目于20237月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公墓主体子项目工程量96%,配套公路工程量100%,计划2024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完成公墓主体工程量的95%,骨灰堂和附属管理用房,以及墓区道路、墓穴、壁龛、消防水池等工程建设均已完成。骨灰堂和附属管理用房装饰装修工程9月初已进场施工,与墓区绿化同步进行中;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配套农村公路(富新路)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进入工程审计阶段。公墓供水项目,新建二次加压泵房和供水工程已完成验收实现供水;配电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4.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1017日举办了全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规范化运行专题培训,培训分别从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及规范化救助两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就对应社会组织的章程要义、管理内容、制度管理及规范运行与救助做了详尽讲解。对拟注册的5家社会组织给予名称预核准,指导8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2家社会组织换届。积极做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坚持依法登记,热情规范服务,本季度共1位工作人员被评为“最美服务之星”。打造“伯娘”婚姻家庭辅导室品牌,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做好婚前辅导和婚姻调解工作,截至202410月成功调解33对夫妻。202410月办理结婚登记39对,补领登记3对,受理离婚申请40对,离婚登记18对。

5.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发放高龄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重阳节开展百岁老人慰问活动。组织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开展“敬老月”活动,结合活动开展养老防诈骗宣传 。完成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前期摸排工作。积极编报养老领域建设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对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方洽谈投资合作。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6.做好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发放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审核与更新,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各城市社区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升级打造工作。与市局开展两残疑点数据核对工作。印发《关于屯溪区与休宁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使用流程培训。制定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资金分配方案(16.5万元)。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地名系统维护和更新。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当月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发放及报表上报工作;做好社会救助系统、低保信息系统及低收入人员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变更、维护处置等工作。召开四季度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全年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持续跟进与指导社工机构按服务计划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项目。指导各镇街做好社会救助电子档案准备与集中扫描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规范救助流程,规范开展救助,完善工作档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部署,协助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继续认真做好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推进相关工作,以及持续推进《屯溪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落地。继续为低收入困难群体办理殡葬奖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工作。按照省市区202450项暖民心工程,继续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提质改造工作指导和2024省级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工作。持续指导做好屯溪区“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工作。持续做好奕棋镇占川、黎阳镇象山两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卧碑墓穴建设标准指导和黎阳镇傍霞奔峰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屯光镇殡葬布点规划等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管理和价格执法专项联合检查相关工作。

3.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继续开展社会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开展屯溪区第二届暨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微创投项目相关工作。继续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及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注重协调,强化督查。继续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注重协调,强化督查。熟练掌握和使用安徽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避免因新旧版本系统切换影响正常业务办理。健全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对各镇各街道移风易俗工作的指导,继续做好文明婚俗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健康、现代、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4.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做好2024年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验收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继续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继续开展老年助餐工作,提升满意率及知晓率。继续开展养老防诈骗宣传工作。持续推进项目编报工作,配合投资意向方推进后续工作。发放2024年上半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5. 做好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发放11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拨付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资金。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屯溪区与休宁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开展全区地名信息摸排。继续做好全区地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