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2月份工作计划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兑现当月城乡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及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当月社会救助系统填报和省低保系统、低收入人员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变更、维护处置等工作;全力配合开展市区两级春节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兑现2024年度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家庭各块帮扶资金;细化分解202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相关救助重点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装饰装修工程完成预验收;按照《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委托运营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与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管有限公司签订《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委托运营管理协议》;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联合区发改委、区自规局、区市场局和区林业局对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政策宣传工作;完成殡葬公共服务费用补助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完成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3.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目前共有社会组织208家。其中:社会团体1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3家。指导2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及换届工作。
4.做好婚姻领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坚持依法登记,热情规范服务,被评为2024年第四季度最佳服务窗口。2025年1月办理国内结婚登记64对,涉外结婚登记11对,受理离婚申请44对,离婚登记34对。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情感危机干预服务,2025年截至日前共成功调解6对夫妻。
5.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发放高龄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积极编报养老领域建设项目对上争取资金,与投资意向方进行洽谈。开展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评估。区慈善协会开展“慈善情•暖民心”节日联合慰问帮扶行动。联合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一季度春节前全区养老领域安全管理联合督查,并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6.做好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发放1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审核与更新,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城市社区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升级打造工作;上报区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别与两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地名系统维护和更新。
二、2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审批发放2月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相关资金发放及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当月社会救助系统填报和省低保系统、低收入人员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变更、维护处置等工作;布置2024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户的精准退出与2025年精准识别工作;修订屯溪区现行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和低收入人口认定暂行办法;开展2024年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等级评估。
2.继续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收尾和运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持续推进落实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持续抓好殡葬公共服务费用补助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起草特困供养人员免费入公墓的墓穴购置费办理规程。
3.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依托屯溪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及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注重协调,强化督查。
4.继续做好婚姻领域相关工作。继续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强化业务能力,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不断补充、扩大服务范围,做好新婚宣教、情感危机干预等工作。在2月14日计划开展集体颁证仪式。持续推进婚俗改革,继续做好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
5.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持续优化调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继续开展老年助餐工作,提升满意率及知晓率。继续开展养老防诈骗宣传工作。拟与第三方签订关爱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合同或协议。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帮扶资源链接服务;组织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开展集体活动。
6. 做好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发放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拨付2025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资金;报送2024年流浪乞讨救助评估材料;做好各城市社区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指导工作;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开展全区地名信息摸排;全区地名服务工作。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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