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5X/202507-0000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民议〔2025〕5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08:16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陈国华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农村养老驿站、打造“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我区老年人日益增长且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局以党建为指引,不断探索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区设立了20余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及农村幸福院,各养老服务站及农村幸福院配置相应设施,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开展文娱活动、健康指导等为老服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镇街级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对接各村级养老服务站,将优势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让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养老服务。

二是探索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我区各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稳定开展运营。各老年食堂及助餐点因地制宜探索公建民营、与餐饮企业合作等灵活多样的助餐方式运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社工站、志愿者等力量,为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等志愿服务。黎阳镇高枧村老年食堂、阳湖镇兖山助餐点等农村老年食堂及助餐点2024年度提供助餐服务约7.45万人次。

三是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4年在5个镇改造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61户。通过对老年人原有居住空间进行专业化评估、定制设计并实施改造,从而降低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的安全隐患。改造内容包括配备助餐、助行、助浴、助急、助厕类设备等,使老年人居住更加舒适、安全。改造过程中抓好评估、评审、改造、验收等环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改造对象聚焦到困难群众,优先覆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同时,坚持“一户一档”,建立完善适老化改造服务档案,完整留存适老化改造项目各类附件材料。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党建引领紧扣老年人“所思、所想、所需”,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办复类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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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孙昱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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