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涂卫东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我区老年人日益增长且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区不断探索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我区对照安徽省及黄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出《屯溪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清单中,我区共制定了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区设立了20余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及农村幸福院,各养老服务站及农村幸福院配置相应设施,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开展文娱活动、健康指导等为老服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镇街级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对接各村级养老服务站,将优势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让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养老服务。
三是探索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我区各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稳定开展运营。各老年食堂及助餐点因地制宜探索公建民营、与餐饮企业合作等灵活多样的助餐方式运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社工站、志愿者等力量,为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等志愿服务。黎阳镇高枧村老年食堂、阳湖镇兖山助餐点等农村老年食堂及助餐点2024年度提供助餐服务约7.45万人次。
四是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4年在5个镇改造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61户。通过对老年人原有居住空间进行专业化评估、定制设计并实施改造,从而降低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的安全隐患。改造内容包括配备助餐、助行、助浴、助急、助厕类设备等,使老年人居住更加舒适、安全。改造过程中抓好评估、评审、改造、验收等环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改造对象聚焦到困难群众,优先覆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同时,坚持“一户一档”,建立完善适老化改造服务档案,完整留存适老化改造项目各类附件材料。
五是推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近年来,我区致力于对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进行规划。支持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将基层医疗、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全区位于农村地区的3家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建立“绿色通道”,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由基层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疾病预防等医疗服务,由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或稳定期的护理服务。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4大方面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38家基层医疗机构成功创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动了新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医养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办复类别:A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2596344
经 办 人:孙 昱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