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5X/202507-0001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民议〔2025〕6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11:20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董昌龙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老年助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屯溪区的老年助餐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从2021年开始试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方式方法,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进老年食堂及助餐点建设,切实解决全区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获得辖区老人的一致好评。  一、用心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一是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菜品从采购、贮存、清洗、切配四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放心餐。二是为老人提供精细化服务。各老年食堂菜品做到一周不重样,考虑到老人“晚上少食、软烂的生活习惯”,部分老年食堂还提供了包子、馒头、八宝粥、炒面、饺子等易消化餐品。各老年食堂(助餐点)严格规范助餐补贴使用范围,可以实行包子、馒头、水饺等主食搭配菜品的方式就餐,但禁止通过单独零售粽子、袋装包子馒头、袋装茶叶蛋等分装食品形式使用助餐卡结算。此外,各老年食堂还通过不定期的满意度调查使餐品更加符合老年人的用餐口味。

二、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老年助餐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前期实地调研,考虑老年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合理规划、均衡布局的原则,全区范围内累计建设了36个老年食堂及助餐点,建成多家“乐欢聚”品牌老年食堂,打造我区老年助餐品牌,扩大了老年助餐服务影响力。同时,我区积极落实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营状况异常、服务水平较低的少数老年食堂及助餐点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的36个调整为目前的20个,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对于出行不便的老人,除了老年食堂送餐服务外(送餐费用自理),部分有条件的村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社工站等力量和邻里互助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等志愿服务。

三、规范老年助餐补贴资金发放。一是严格落实已故老人信息核查机制,每月定期对老年助餐对象进行比对,及时注销已故老人助餐卡。同时,对辖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加大不定期检查、抽查力度,确保老年助餐规范运行。二是采取措施降低助餐卡充值风险。明确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可采取收取运营单位一定押金方式降低潜在风险,同时规定每季度从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中留存20%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年度期满后一次性发放。三是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每季度助餐补贴资金进行复核,并实行补贴资金后一个季度发放,进一步降低助餐补贴资金发放风险。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上,我区积极引入专业机构、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助餐服务。制定就餐和助餐机构运营补贴实施方案,为助餐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发送短信、悬挂横幅、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老年助餐政策、方式及服务地点。2024年,老人助餐达46万人次,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30余封(面),老年食堂成为老人们的“幸福食堂”。​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老年助餐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完善老年助餐设施建设,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办复类别:A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2596344

经 办 人:孙 昱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