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5X/202511-00009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1-12 11:58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各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有办理任务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要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需要确定专人负责分办落实,做好办理情况的汇报、答复等具体工作。

二、科学谋划布局,强化办件效率。根据办理工作要求,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主动上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三个比率。在局机关股室每月工作例会上,将按时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办结率、满意率100%”作为硬性目标进行管理,每月底对办理工作进度进行提醒。

三、稳步后续跟进,确保办理成效。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采纳落实合理化意见建议,以办理一件建议推动一项业务工作为目标,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对于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目前已有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一方面认真进行书面答复,做好政策宣传,另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实施;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或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对于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冲突的,要以诚恳的态度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力求取得理解和谅解,并将其列入下一步工作的长远考虑之中。

加强对已办结建议提案的后续跟踪工作,按照答复意见的承诺,对答复已经完成的事项,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事项,按计划推进实施,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