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减少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全民参与”原则,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依法行政,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查处,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疏堵并重、综合施策的方法,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以及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整治力度,消除焚烧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营造朴实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
二、工作目标
(一)自《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施行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花山大桥以西,徽杭高速公路以北,合铜黄高速公路、京福高铁以东,龙川大道、轩辕大道、皖赣铁路以南,以及四至沿线居民区范围内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致),努力实现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屯溪区(不含新潭镇)禁烧具体区域为:
1. 屯光镇:下草市村、上草市村、草市安置区、湖边社区、社屋前村、云村、尤溪社区、南溪南村;
2. 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龙山社区、三门呈村、高枧村、凤霞村;
3. 阳湖镇:黄口社区、柏山社区、稽灵山社区、阳湖社区、洽阳社区、兖山社区、兖溪村、帅鑫工业园区;
4. 奕棋镇:九龙园区、奕棋村、徐村、博村、林塘村、查塘村、江村、占川村;
5. 昱东街道、昱中街道、昱西街道、老街街道所辖范围。
(二)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禁烧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学校、医院、河流两岸等露天场所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禁止在全区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四)综合考虑既保护生态,又尊重传统习俗,市民到城乡公墓开展祭祀,可以在集中焚烧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屯溪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建立相应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开展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积极落实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区直机关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不在禁烧区域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守法市民,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把整治宣传向社会面拓展、向基层延伸,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在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和良好宗教信仰习惯基础上,引导和落实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群众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五)区文明办:负责市民文明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杜绝祭祀陋习;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六)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依托各类宣传文化阵地,把文明祭祀、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融入到歌舞、小品等文化表演形式。加大禁止在景区景点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的引导及违规行为整治力度。
(七)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广大青少年学生、儿童群体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文明新风”等主题教育,以“小手拉大手”,教育引导市民遵守禁烧规定,文明祭祀。
(八)屯溪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维持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对阻碍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全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召集有关专题会议,综合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十)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印发的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
(十一)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二)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牵头协调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长途汽车站、旅游汽车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宣传标语,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非法运输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车辆进行查处。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宣传片或宣传标语。
(十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对生产和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无证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通过户外LED显示屏、广告牌滚动播放专项整治工作标语,利用城管宣传车宣传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通告;对占用城市道路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无证商贩开展清理取缔工作;会同各镇、各街道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影响环境卫生行为。
(十七)区林业局:督促镇、村级林长履职尽责,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居民在林区外缘设置的焚烧池内焚烧祭祀用品。依法打击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
(十八)区信访局:负责全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群众来访的登记、转送和督办。
(十九)区物业管理中心: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宣传,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在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方面的宣传、劝导、管理等作用。
(二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造成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十一)区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组织网格员提高巡查的人次、频次,发现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要及时劝导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设置投诉举报电话
1. 在禁烧区域违法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投诉单位为屯溪区民政局,举报电话:0559—2350007。
2. 违法违规制造、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投诉单位为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3. 违法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影响环境卫生行为投诉单位为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559—2595006。
六、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机制
1.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城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林业、镇(街道)等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对辖区内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2. 建立联合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民政、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各街道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全区通报督查情况。各镇、各街道参照区级联合检查制度,开展自检自查。
3. 建立定期曝光制度。宣传部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治理效果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各镇、各街道、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曝光。
4.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整理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二)工作步骤
1. 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20日)。区级成立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2. 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禁烧规定、整治政策,宣传文明丧葬祭祀行为意义,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祀。各镇、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签订《承诺书》、悬挂横幅、张贴政府通告、电子屏幕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举办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校园宣传、深入住宅小区及所有居民楼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市区两级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规定”,提高社会知晓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 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9日)。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全区范围内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源头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无证销售等行为;在春节、清明、中元节、冬至等重要集中祭祀时段,开展巡查、督查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治理不文明祭祀行为。
4. 管控巩固阶段(2021年4月10日以后)。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对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依法治理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势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提升人居环境,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坚决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效。强化对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监督考评,对各镇、各街道和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作为和失责镇街、部门及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沟通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深化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附件:1. 屯溪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2. 屯溪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附件:
附件2屯溪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35.00 KB】
附件:
附件1屯溪区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任务清单.doc【97.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