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民政局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能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措施、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区内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全区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屯溪区行政区划图。
三、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救助股(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四、办公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5楼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2596399
七、负责人
吴宝权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八、邮政编码
245000
九、网址
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4/0/page_1.html
十、电子邮箱
2636633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