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6号《发挥商协会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答复
区工商联:
加强商协会组织建设,是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需要,也是净化社会风气,打造法治国家的要求。但加强商协会组织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现结合区司法局的具体职能,作如下答复:
一是根据《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2019年9月2日,我局与区工商联联合成立屯溪区工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设在区工商联,有主任1名,调解员2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指导力度。
1.指导工商联调委会建立完善工作职责、调解程序、回访、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统一使用规范的调解文书,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进行;
2.指导工商联调委会对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
3.指导工商联调委会按照法定职责受理纠纷,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或填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宣传报道商会调解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优秀调解员先进事迹等,营造支持商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社会舆论环境。
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
2022年5月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