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090/202306-0000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3-06-02
发布机构: 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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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屯溪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7:30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2017〕60号)、省法宣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皖法宣办〔2016〕18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区法宣办依据各责任主体权力清单,详细梳理相关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屯溪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出台意义

通过制定全区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有效提升“法治屯溪”建设整体水平。

三、制定过程

3月30日,区法宣办下发《关于征求屯溪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征求各镇街各单位意见建议。区法宣办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审慎采纳,于5月31日印发《屯溪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至各镇街各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并将电子版于6月28日前报区法宣办备案。

四、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屯溪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共分为责任单位、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任务清单等四项内容。涵盖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等重点普法内容。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明确将普法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报备等情况作为2023年度综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重要内容,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普法责任清单。下一步,区法宣办将加强日常监督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