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090/202307-0001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7-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函〔2023〕13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屯溪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12 10:01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加强特殊和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帮教扶助,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安宁的提案》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法治宣传方面:青少年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我局每年将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单位,指导区教育局、团区委、区检察院等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每年的3月和9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区法治副校长、律师志愿者深入校园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法两例”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留守儿童和特殊青少年群体,通过普法志愿者们定期开展 “送法进家庭”等活动,让她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教育,培养他们从小自觉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利用“青少年维权岗”、“圆桌审判”、“法庭课堂”、“模拟法庭”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见缝插针式的开展各项青少年法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法治漫画征集等趣味性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创新性,让法律知识以更生动、更立体、更多彩的形式呈现,实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社区矫正方面:对目前在册的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监管,分类管理,邀请专业社工、检察官进入未成年社区矫正帮扶小组,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实现社工和专业力量的“全过程”参与。通过学习法律文本,观看法治视频,让他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充分认识到自身犯下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强化家庭监护与家庭治疗,采取“用亲情来暖化、用家庭来感化”的教育方式,构建“长期系统性”的心理矫治体系,对有就学需求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协调团区委、教育局,助力其完成学业,在成长关键时间节点,给予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