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090/202310-0000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有关问题的回复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2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来电人是屯溪区市民,特来电咨询在哪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及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复: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婚前财产公证问题,屯溪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2、财产权利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财产证明,房产有抵押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3、如男女二人之前有过婚史,须提供之前的婚姻材料,如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如丧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鉴于来电人居住地在屯溪,可就近在市恒平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具体事宜请拨打该公证处办证大厅电话:0559-2355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