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徐峰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八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起,安徽省人民政府连续八年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民生实事)之一,在此基础上,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便民高效、应援尽援”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一、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一是大力推广法律援助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实现群众法律援助“智能办”。依托安徽法网、皖事通平台提供线上法律咨询、预约申请等,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赔偿计算、下载法律文书等服务。二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设置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职能于一身的“法治门诊”综合窗口,严格落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工作日安排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坐诊”,同时开设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安排固定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接听来访电话,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二、强化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构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审批事项“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将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延伸至基层,逐步形成全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村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打通法治维权“最后一公里”。
三、筑牢法律援助宣传阵地
一是结合节日节点,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特色品牌宣传活动,针对特殊群体宣传相关法律援助政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增加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渠道。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法律援助信息宣传。通过屯溪区人民政府、屯溪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传统手段与新兴传媒相结合,拓展普法广度,既方便群众实时了解法律援助动态,也便于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
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建设完善区一级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审查、指派一条龙服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度,对于非必要申请材料缺失的案件“先受理、后补充”,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同时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老弱病残”与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请做到“三优先”服务,保证接待及时、解答准确、快速受理、及时指派。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完成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
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新新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让更多的群众能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3.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把案卷质量关,重点在提高优秀案卷比例,并按照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优秀案件承办发放补贴,以此鼓励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受援人等活动,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管,确保受援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屯溪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2528063
经 办 人:曹敏
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