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090/202404-0002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机构: 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4-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非本省c证法律人员律所执业实习”相关问题的回复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7:28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您好!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原籍贯为广西百色,在2021年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放宽分数线政策拿到了c证,拟在安徽省从事律师工作,故想咨询贵省是否接受非本省c证人员在律所担任实习律师一职。

答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留言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司复〔2013〕4号)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业。如果您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那么您可以在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申请执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