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0X/202012-00025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人社〔2020〕29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同意黄山一品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复

作者: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0:00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黄山一品有机茶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申请收悉。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部分工种(见审批表)的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并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休息、休假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本批复有效期半年(20201222日至2021621日)。到期后如继续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