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区人社局草拟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屯溪区人社局625室(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215302029@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69950;联系人:方姜凤
四、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区域范围外实现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务工收入的16周岁(含)以上监测对象,在2023年度实现外出务工就业累计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在区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等务工地点分别给予300元/人、600元/人、8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资金保障
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由财政兜底。
四、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各村对监测对象组织上户摸底,以户为单位填写《外出务工情况摸底表》(附件1),提供3个月以上区外就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流水或企业签章的工作履历证明均可)。
2.村级初审。各村整理汇总并进行初审,填写《村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2)并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及公示照片签字盖章后报镇级审核。
3.镇级审核。各镇将各村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镇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3)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区级申报补助资金,并提交申请报告、《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汇总表》(附件4)及公示照片等材料。
4.复核拨付。区人社部门复核区外就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区乡村振兴局复核监测户身份信息,区财政局复核资金后拨付各镇,由各镇发放到户。
五、相关要求
1.各镇要迅速部署,抓紧推进工作开展,于10月31日前完成摸底汇总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区人社局审核。
2.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套取的资金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各镇对享受交通补助的监测对象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附件:
1.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情况摸底表(附件1) ;
2.屯溪区**镇**村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2);
3.屯溪区**镇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3);
4.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汇总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