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0X/202310-00010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10-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0:35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为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区人社局草拟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31010日至119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屯溪区人社局625室(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215302029@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69950;联系人:方姜凤

四、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结合我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域范围外实现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务工收入的16周岁含)以监测对象,在2023年度实现外出务工就业累计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在区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等务工地点分别给予300/人、600/人、800/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资金保障

    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由财政兜底。

、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各村对监测对象组织上户摸底,以户为单位填写《外出务工情况摸底表》(附件1),提供3个月以上区外就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流水或企业签章的工作履历证明均可)。

2.村级初审。各村整理汇总并进行初审,填写《村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2并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及公示照片签字盖章后报镇审核。

3.镇审核。镇将各村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镇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3)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级申报补助资金,并提交申请报告、《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汇总表》(附件4)及公示照片等材料。

4.复核拨付。区人社部门复核区外就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区乡村振兴局复核监测户身份信息,区财政局复核资金后拨付各镇,由各镇发放到户

、相关要求

1.各镇要迅速部署,抓紧推进工作开展,于1031日前完成摸底汇总并将相关材料上报人社局审核

2.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套取的资金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各镇对享受交通补助的监测对象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附件:

1.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情况摸底表(附件1)

2.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2)

3.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拟发放公示表(附件3)

4.屯溪区2023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汇总表(附件4)

 屯溪区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