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相关规定,区人社局草拟了《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屯溪区人社局625室(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215302029@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锦慧
联系电话:2596554
四、起草说明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