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0X/201912-00055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12-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屯溪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08:32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提高文件制定的质量,现将屯溪区人社局起草的《屯溪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您可在202013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屯溪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txqrsj@126.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告知至:(05592596322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23

 

 

屯溪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技工大市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秘〔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实施以下政策。

一、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1.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全区每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570人。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组织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2.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预付以免除。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3.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区每年培养技师或高级技师20人以上、高级工290人以上。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 高级工2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职工以个人名义参加技师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直接补给个人。

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4.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国家级集训基地落户我区。对经区级申报后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国家级集训基地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补助。

5.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全区每年评选5个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的补助。每两年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区级工作成果评鉴评鉴活动。对获技术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成果的大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奖励。同时,对我区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追加奖励。

四、健全技能人才竞赛选拔机制

6.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对在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奖励;同时对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屯溪区技术能手”、“屯溪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对在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支持各行业(部门)、大型企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3-5万元赛事补助。

7.建立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补助。对组团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竞赛的单位或行业,给予单位或行业3-5万元参赛补助。

8.实行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 万元、15 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追加奖励。对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追加奖励。对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追加奖励。同时给予上述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9.实行引进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对企业引进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或以其配偶、子女的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在我区租住商品房的,按月领取1000元的租房补贴,或免租入住我区人才公寓,补贴期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0.实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对企业引进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技师,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给予个人补助;高级技师按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加大高技能政策激励力度

11. 建立高技能人才追加奖励机制。对我区高技能人才获得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江淮杰出工匠”,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追加奖励;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追加奖励。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涉及政策与区其他同类型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