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0X/201901-0008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1-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创业创新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1-28 16:16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深入推动我区创业创新工作,结合黄山市“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创业创新推进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屯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新增注册企业2000个以上,带动就业8000人以上,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全区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进一步改进,创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重点任务

1实施促进招工计划。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势,利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2+N”主题招聘活动,举办“每月逢8就业”“每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活动,统筹开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招聘日等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大学行”活动,以规上企业、民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企业急需用工为重点,搭建企业与劳动者交流、服务平台,把公共招聘网延伸到社区和村,开通城市社区、村(居)就业户外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更新企业用工信息,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积极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让有就业意愿劳动者“不挑不拣一周就业”,让“企业招工有需求、招聘服务可定制”,深化与炎培学校的合作,根据九龙工业园区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探索边学边干的合作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实施引智引才计划。以落实“黄山人才10条”为先导,完善区级配套政策,积极落实人才储备金、周转房、优才卡等配套政策,增强人才归属感,更好服务屯溪民营经济发展。兑现“技能人才15条”,实施“徽匠振兴工程”,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培训激励两项机制,为企业培养更多技能人才。鼓励精英人才创业创新,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特别是加大对一些贡献大、实用型的技能人才的奖励。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加大对留学人员来黄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和创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引智引才,给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人才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

3.实施青年创业计划。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载体,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农民工,组织他们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贴息小额创业担保贷款,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以九龙科技创业园、屯溪电子商务创业园为基础,吸纳大学生返乡创业,鼓励创建命名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争取纳入省、市支持的创业基地范围。培育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项目,打造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精品项目,引领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团区委)

4.实施还巢创业计划。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科学确定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方向,提高创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摸清屯溪籍区外务工人员底数,开展“接您回家”活动,引导在区外的农民工、企业家等返乡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乡村旅游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农林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振兴传统工艺、休闲观光旅游等领域创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旅委)

5.实施竞赛激励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每2年举办一届全区创业大赛,重点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参赛,从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市级创业大赛;每年举办1—2次技能大赛,做好徽州工匠系列大赛、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工作。通过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教育局、区农委、区旅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

6.实施构筑平台计划。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云平台,整合集聚更多优质创业资源,并通过电子创业券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定建设资助。积极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地方特色产业,积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一次性补助和成果评鉴奖励。每年开展1次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从中优中选优,向市、省级推荐。积极支持和服务屯溪留村国家集训基地石雕项目。建立完善屯溪区创业数据库,按照“服务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原则,实现各部门创业服务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创业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单位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协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各项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政策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和扩大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做好各项优惠补贴发放。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继续实施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服务劳动者就业,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各类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创业创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4.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推进创业创新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大力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