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11号)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屯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处分申诉、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调整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劳动保障监察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市场股、人才股)、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
三、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七号区政府大楼六楼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559-2596318(办公、传真电话)
六、负责人:吕腾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邮政编码:245000
八、网站地址:https://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
九、办公邮箱:txqr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