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估
第一时间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2023年8月,集中组织开展了本部门预算绩效阶段性自评和绩效监控;2024年1月,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2024年度预算绩效进行自评,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和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以及谋划下一步工作。
(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一是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384.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65万元,增长1.8%,增长原因主要是特定目标类的专项业务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占28.0%,比2023年预算减少82.76万元,下降35.6%,下降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平整配套设施综合项目等结转结余减少。
二是黄山市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入预算534.82万元,其中:按资金年度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82万元,占72.0%,比2023年预算增加6.65万元,增长1.8%,增长原因主要是特定目标类的专项业务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占28.0%,比2023年预算减少82.76万元,下降35.6%,下降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平整配套设施综合项目等结转结余减少。
(三)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将区财政下达预算批复进行分解,下达给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明确全年预算总体框架;
二是每季度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加大项目执行力度,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审查资金支出单据,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安全;
三是要求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强化项目执行管理,对需调整项目预算的,及时与财务室沟通、进行内部调整,针对不能内部调整的项目预算,积极协调区财政局进行调整,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二、自评结果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自评结果总体情况,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绩效较差和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总结分析相关原因,说明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
我部门2024年预算资金384.82万元,实际支出384万元,执行率100%,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透明,运行高效,服务优质,促进了行政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部门支出的实施进度: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部门支出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管理和规划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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