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指南(自然资源领域)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 号):2021 年底前,各地区设立 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 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各地区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 12345 热线)。
2.《安徽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21〕109 号)。
二、承办机构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和投诉事项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五、服务流程
1、收办:通过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收转办工单;
2、分办: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根据工单内容,交厅相关职能处室办理;
3、答复:省自然资源厅承办处室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按照工单类型呈相关负责人审签;
4、平台反馈: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向诉求人反馈。
六、服务时限
咨询类转办工单,原则上自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咨询类转办工单,原则上自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时限内无法办结的,提前向省热线工作结构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不得超过首次办理时限,无特殊情况延期申请不得超过 2 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0559-2597167)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