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35920J/202602-00014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指南(自然资源领域)

作者: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4:49 信息来源: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 号):2021 年底前,各地区设立 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 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各地区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 12345 热线)。

2.《安徽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21109 号)。

二、承办机构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和投诉事项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五、服务流程

1、收办:通过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收转办工单;

2、分办: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根据工单内容,交厅相关职能处室办理;

3、答复:省自然资源厅承办处室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按照工单类型呈相关负责人审签;

4、平台反馈: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向诉求人反馈。

六、服务时限

咨询类转办工单,原则上自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咨询类转办工单,原则上自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时限内无法办结的,提前向省热线工作结构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不得超过首次办理时限,无特殊情况延期申请不得超过 2 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0559-259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