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35920J/202602-00021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临时用地审批)

作者: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6:16 信息来源: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临时用地审批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临时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交还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

二、承办机构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服务对象

土地使用权人或代建单位

四、服务条件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2.在主项目建设期内

五、服务流程

根据审批流程

六、服务时限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