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535920J/202410-00007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机构: 屯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屯溪区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31 08:33 信息来源:屯溪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屯溪区土地储备中心

(一)负责拟定中心城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以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征收的土地予以储备。

(三)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做好土地交易前期储备土地的“熟化”工作。

(四)负责储备土地的供应、挂牌出让等市场交易事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马伟军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屯溪区政府大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