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70254/202211-00005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1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住建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屯溪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15:17 信息来源: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区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组织涉及政务公开的业务股室及政务公开的经办同志学习《条例》相关规定。

规范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