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区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组织涉及政务公开的业务股室及政务公开的经办同志学习《条例》相关规定。
规范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