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480号)文件,下达屯溪区2019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441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481号)文件,下达屯溪区2019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