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517/202209-0002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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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2022屯溪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作者: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15:46 信息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屯溪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一、补贴政策出台背景?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农民种粮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热情,国务院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977号),制定并实施了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二、补贴政策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通过对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开展秋收秋种。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的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按照分配下达到我区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全区符合第三批补贴条件的粮食种植面积20142.14亩,8.94元/亩。

四、发放流程和发放方式?

村组对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公示后上报镇,镇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对村级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统计部门对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后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统一打卡发放,按照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折)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执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区级承担资金发放的主体责任,镇村承担直接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分配、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工作对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实际种粮者及粮食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及时提供财政部门,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公示。同时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审核和监管,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六、下一步工作

在9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加强补贴政策宣传,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效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