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皖土三普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保障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土壤三普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到2025年完成对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我区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区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质量家底。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
6.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区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区域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适时开展耕地土壤退化(酸化)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业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按照全国土壤三普的统一工作平台、 统一编制的技术规程、统一绘制的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进行全程智能化普查管理、标准规范化操作,规范测试指标与方法,通过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一点一码”的统一质控体系,开展全区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一)平台管理。为提高土壤普查的工作质量与效率,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统一建设的数据库、工作平台系统,对全区土壤普查工作进行全程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
(二)细化底图。根据国家下达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和点位图,完善本区域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和点位图。
(三)校核样点。区土壤普查办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布置下发的采样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校核,提出调整和增加的意见,由市级土壤普查办统一报省土壤普查办汇总上报国务院土壤普查办。
校核内容:样点布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典型性,包括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与道路远近及交通通达情况等。
校核方法:依据遥感影像、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等,结合地理信息技术软件,进行样点的内业和外业人工校核,对剖面样点和存在疑问的表层样点进行现场校核。
(四)调查采样。区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五)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
(六)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七)质量控制。区土壤普查办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撑、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样品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机构,开展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
1.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对采样质量负直接责任,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技术领队同时担任质量检查员,要通过“电子围栏”方式落实采样点位、规范采样过程、明确样品标识等。按照采样信息自查率达到100%的要求,重点对偏移“电子围栏”的点位信息、立地条件调查信息、表层混样方式、剖面发生层划分与发生层性状描述进行自查。
土壤剖面调查是外业调查中技术难度最高的环节,需要专业技术性的技术支撑和质量控制,包括对采样位置代表性、立地条件调查、剖面设置和挖掘、土壤发生层次划分与命名、土壤剖面形态观察与记录、剖面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图野外校核等进行检查和野外飞行检查。
2.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质量控制。集中制样,根据(皖土三普办函(2023)1号)要求,土壤样品制备工作任务由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检测中心承担屯溪区土壤样品制备工作,土壤样品制备费用由屯溪区承担。
3.样品测试化验质量控制。区土壤普查办对内业中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环节和样品检测进行区级质量控制,包括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合格率、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质量评价。
4.数据汇总质量控制。区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区级数据汇总质量控制,主要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八)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共分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4月)。成立组织机构、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开展动员部署,组建和培训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完成调查采样点位布设核对工作及区级技术实训。
(二)外业采样(2023年5月-2024年6月)。外业采样分3个阶段,2023年5月至6月完成整体采样量20%,至2023年11月至少完成整体采样量90%,2024年4月至6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样重新采集并完善全部采样工作。
(三)内业测试(2023年8月-2024年11月)。内业测试工作分3个阶段,2023 年8月至9月完成第1期外业样测试工作,2024年1月至4月完成第2期外业样测试工作,2024年11月前完成第3期外业样测试工作。
(四)成果汇总(2024年9月-2025年6月)。2024年10月底完成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形成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2025 年2月底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及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屯溪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区政府成立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普查任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屯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结合土壤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对相关项目组织采购。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土壤三普工作经费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根据批准的工作方案和总投资预算,提出年度投资预算计划,列入部门预算。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评估情况,按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为确保本次普查工作数据真实性,对承担普查工作任务的机构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每个机构设立第一责任人。对虚报、瞒报土壤普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此外,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强化保密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技术保障。进一步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在国家统一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细化的标准,明确我区土壤三普工作的技术要求。加强高新技术手段运用。充分应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本次普查科技含量。强化技术指导服务。鼓励科研人员、科研院校及有关专业机构参与普查工作,欢迎其积极承担三普相关环节工作任务,并通过建立专家组、专家库等方式,融入三普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加强普查工作人员技术培训,确保技术要求落实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要本着专款专用、统筹安排、量入而出、节俭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使用普查经费。
七、工作要求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土壤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土壤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土壤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土壤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土壤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土壤普查数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